MOIO344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鯉魚潭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於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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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41
案件id
MOIO3441-2-005-32297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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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六月一日府建四字第一六三五二八號函檢附計畫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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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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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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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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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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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將「機關用地」應修正為「電信用地」;並配合修正案名外,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