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4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林口特定區(II-四號道路以北部份中商業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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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41
案件id
MOIO3441-4-015-0499a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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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三六一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洽台灣省政府八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八十府建四字第一六三四六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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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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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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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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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長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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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照案通過。惟其建蔽率、容積率,不適用「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一有關獎勵放寬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