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5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十分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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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51
案件id
MOIO3451-2-005-46514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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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會第四○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七月十五日府建四字第一六五七八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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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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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討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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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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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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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條文第五條所列「縣府觀北主管機關,應修正為「風景特定區主管機關」,俾與第三條規定一致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遴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