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61-審議事項-第一案:國防部函為擬定連江縣南竿地區ㄧ細部計畫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461
案件id
MOIO3461-4-003-813d3e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連江縣鄉都委會第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國防部八七十年七月二十七日奉准字第一〇三四三號函函檢附計畫書圖轉請本部核定等由到部。
-
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二十二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四、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准予通過。惟應請連江縣政府將南竿島全部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範圍內,作整體規劃,儘速完成都市計畫法訂程序,並由內政部營建署及台灣省政府住都局予以必要之協助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