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61-審議事項-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臨海特定區第五號公園部分用地為保存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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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61
案件id
MOIO3461-4-008-f865c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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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一二七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年八月三十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二六○六一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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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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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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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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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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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保存區土地僅供第五號公園用地內現有寺廟遷建使用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