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1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縣治所在地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511
案件id
MOIO3511-2-003-70c22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四一五、四二〇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五九五五七號勘檢附計畫書圖報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檢討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四、檢討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備案。
-
一、變更編號一、二,應修正變更為「機關用地」指定供地方法院使用一、變更編號三、六,同意變更,惟僅得作平面及地下停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