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1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零工第三十五及部份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暨部份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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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11
案件id
MOIO3511-6-019-abc1d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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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二八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六二六六號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部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三、綜合計畫範圍:詳細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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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六、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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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退請台灣省政府依照左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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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圖背面製圖員拔章部分,仍應由原擬定計畫機關拔章,應予補正,以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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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內「變更前後面積對照表」應請查明補正農業區變更為道路用地後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