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21-臨時動議-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苗栗縣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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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21
案件id
MOIO3521-6-013-adc83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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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六十一年六月三日第三次會議審決35逕,並准台灣省政府卅一年六月十六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六三二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二、依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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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縣界線圖:詳計基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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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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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係變更後機關用地範圍吳郡工業區現有眷村部份,應劃設十尺以上緣帶予以隔離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