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4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都市計畫一部分行水區及農業區為提防用地、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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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41
案件id
MOIO3541-2-004-80eaf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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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會第四二九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六九四〇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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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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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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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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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說明五、公民團體所提意見:請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