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5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一部分工業區、住宅區、保護區、兒童遊戲場、停車場、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部分工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保護區為公園用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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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51
案件id
MOIO3551-4-007-1e44e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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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三三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七二一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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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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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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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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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錄人口團體陳情意見總理奉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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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嗣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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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後之「機關用地」,應修正為「社教機構用地」(供海洋科技博物館有關設施使用;另編號十二、水肥及垃圾處理廠兼為海博館機關用地,應修正為機關十二、機關用地變更為一社教機構用地(一)供海洋科技博物館有關設施設二、編號四八、十公園用地兼為海博館機關用地,應修正為編號四、編號三公園用地,如符合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ㄧ規定者,得作多目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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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使道路系統順暢,部份「工八」工業區變更為道路用地,其變更範圍以延原計畫道路拓寬至西側商業區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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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計畫案名,應請就實際際變更計畫內容修正,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