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7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酆鳳蝫更不門水庫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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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71
案件id
MOIO3571-2-002-fb3db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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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七十九年九月四日第三三四次會議審決:「一、本案退請台灣省政府就以下各點重新研議後,再行報核。(二)本案檢討結果夫幅變更土地使用分區降低土地使用強度,影響人民權益至鉅,應請就水庫之安全性、水質水源之維護及水庫下游區域居民生命、財產文保障等為前提,研析如何兼顧地主權益,酌予容許之土地使用項目,以及於相當之開發限制條件(如地表逕流量、污染處理等)下,得准許之土地使用項目。(三)研訂土地使用分區之變更標準,並加強開發管制之規定等。二、本計畫檢討變更內容尚未確定前,計畫區內之相關發榮如高爾夫球場之興闢等,應暫緩核准,以免將來紙膏計盡內容,而無法進行開發,致生紛端。一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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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九月十六日台八一府建四字第一七二八九八號面檢附該省都委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有關本案研議結果紀錄到部,經提報本會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三五六次會議決議一、由本會委員組專案小組先行審查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八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前往實地物查,並舉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爰致具意見,特再提會計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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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涉及範圍廣泛,原批備之計畫內容尚欠完備,應即迭請台灣省政府以門水庫水源特定區主受計畫方式,以比例尺不得小於五千分之實測地形圖重新檢討規劃,並參照「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一、及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訂定必娶現況尚未細至個別門戶水井之水源、水質水管及生活環境作認知調查農人以所寄自來水水源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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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檢計畫更改內務尚未確定前,計畫應仍對外公開發行,應俟經核以免將來孤僻計畫內容而無決行開發,並生紛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