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1-討論事項-(六)關於本會五十年十月廿六日第卅二次委員會議審核台北市萬華初寮柵門外頂定地案當經決議。「本案經查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於四十八年八月十八日主稿以府教六字第六五五八一號呈復行政院同意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意見惟台灣省政府四八七府建字第七八五九八號函謂內政部核定見復文中則未表示具體意見分奉台灣省政府五十六、廿三府建土字第八四一○號呈報行政院咨內政部副本文中亦未表示具體意見本會籌刊文會議討論決議仍應保留時台灣省建設廳及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均未提出相反意見茲為及地方政府實際執行便利計應由內政部商台灣省政府明確表示具體意見後再提會討論一等諮交復惟臺灣省政府卅五年十府建四字第三○九五六號函略以:「該預定地既經台北市政府劃分為萬華初中萬華女中西園國校等三校使用面積已感不敷仍繼保留該地以利教育設施一舉由部特再提請討論。
會議紀錄id
MOIO371
案件id
MOI(六變都計19620524
決議
-
決議:照台灣省政府(51)5.10.府建四字第三〇九五六號函表示意見仍予保留為學校用地并報行政院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