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27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佳里都市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271
案件id
rDZjs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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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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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一六二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年十二月六日九十府城都字第一八0一四九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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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台南縣政府依據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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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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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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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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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經查佳里都市計畫內停車場用地明顯不足,請台南縣政府於辦理定期通盤檢討時酌予劃設補充,以符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