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1-討論事項-(二)前准台灣省政府函4.24.府建四字第六八八〇七號函擬台中市政府申請變更都市計劃道
會議紀錄id
MOIO541
案件id
MOI(二變都計195410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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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一按「文化用地」案曾經提交本會本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二次委員會議決議(1)為保持交通系統之完整並榮助空防火之安全興便利計仍應保留為道路用地(2)融及該農事實驗所謂變道路部份不可作該校內官路使用但遇必要時仍應開放俾便公來通行一俟再字謄視錄在卷並復據台灣省律設廳(59)8.13建則字第〇〇九九號呈解台中市政府79.府各建土字第一九0二緩圍環省立台中二中79)總字第0八0七號再申述現田玉紳次大:(1)受要求確實發揮垂楷學校分割為二條本校不能有一定整之環境發展及管理均極困難與兩所學校在地區有顯著大不相同以本市即將實施省辦高中市辦初中前途中僅有兩所將來無法容納全部高中學生勢必極力謀求擴展並徵縣府附近民地而此路爭奪乙致大增榮(9)本校左側乙太雅路市政府將於近期拓寬該路距木桿僅有百餘公尺交通車不受影響4)擬變更之隧道路一小段長僅百餘公尺取繞後影鄉不大乃都市計劃固為國家永久之圖而公立校之建設亦屬國家教育之士人計劃更該絡一小技所失者至徹敎官方即所獲悉惡大講催予復議等情到部將提出討参○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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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仍應依照本會十三年五月廿一日第五十一次委員會議乙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