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1-討論事項-(四)准台灣省政府(53)9.7.府建四字第四六八二七四號函擬宜北縣政府申請更改水利鎮「公二
會議紀錄id
MOIO541
案件id
MOI(四水利鎮195410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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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用地為住宅區一案業經台灣省建設廳都市計劃審核小組本年六月廿六日第卅二次會議審查洪一變更為被辦用地一等諭並檢附有關圖說等件請照核定等由到部榮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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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關於台北縣新鎮都市計劃案經查係台灣省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報告書乙第二編各地有關都市計劃建議事項中載有原中和溪都市計劃之公園預定地多在永和鎮內應加以修訂又承利鎮都市計劃應該送討予以修正並送評台灣省政府轉飭依法辦理在案本案水和鐘都市計劃應田台灣省政府參照前述都市計劃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訂定期限令廠速檢討修正辦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