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11-審議事項-第五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梅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11
案件id
XSDDNn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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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變更梅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本會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第五二九次會審議完竣,其中專案小組審查意見第六─(一)─2點經前開會議審議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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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詳如附表本會決議欄,並退請嘉義縣政府併同本會第五二九次會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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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變更梅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決議編號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決議1土地標示:
梅南段1826、1804地號陳情人:
劉文順等二十二人一、南二高完成後車流量並未增加。二、原計畫二十公尺擬增為三十公尺造成重大損失。
維持原來二十公尺道路。中正路、新興路皆為無尾道路應另闢外環道路紓解。
據公路總局第五區工程處列席人員說明,南二高梅山交流道開放後,本路段尖峰小時交通量九十年度為一○四四(PCU),九十一年則為四一六(PCU),為考量未來交通需要及避免大量拆除合法房屋,造成民眾財產損失,故採納鄉公所列席代表意見,將一號道路寬度修正為兩側平均拓寬為二十四公尺。
2土地標示:
梅南段1070、1071、1070-1、1072、1072-1、1045-1、1046、1047地號陳情人:
林良材等二十三人一、梅山都市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以不實之理由變更為住宅區(其所陳述位於果菜市場附近為梅山繁崋之處且既有房屋林立配合民意及現況予以調整)查該地點至今未曾有過一間或半間房舍全是一派胡言欺騙行為。二、真正既有房屋林立者應是地號梅南段一○七二之一、一○七○之一地號等兩筆土地。一、變更梅南段一○七二之一、一○七○之一地號等兩筆土地為住宅區以真正落實民意及調整現況。二、以不實之理由變更為住宅區,應回復原來分區以維護政府公信力。
陳情地點非屬再公開展覽範圍,且據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該地點為鄉公所規劃中之道路用地,為避免影響道路之規劃,故未便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