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61-審議事項-第六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變電所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461
案件id
Zp1gy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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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經濟部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行政院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台八十九經字第三五六五六號函核定同意之「民營電廠、大潭電廠及第六輸變電計畫推動報告」新建台中市軍功變電所工程用地之需要,爰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部九十一年六月五日經授營字第○九一二○二三七五七○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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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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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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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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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至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分別於台中市政府及台中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同年八月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整假台中市北屯區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中國時報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日(星期二、三、四)第五十二、六十、五十三版等三天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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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電供字第○九一○九○六四八一一號函檢附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兼主任委員核示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本案專案小組成員為辛委員晚教、翁委員金山、何委員東波、周委員志龍、彭委員光輝、汪委員桂生、黃委員光輝,並由辛委員晚教擔任召集人,於九十一年十月四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獲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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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台中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意見,請利用晚上或週休二日時間,再邀請本案相關陳情人或當地居民妥為溝通協調,並副知該府溝通處理情形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經濟部轉知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送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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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據本案工程用地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補充說明本案基地於八十二年間經台中市政府同意並提報該市市地重劃委員會,准予在第十期市地重劃範圍內抵費地指配設置變電所之機關用地(機五-三六),故本案擬變更部分機關用地為變電所用地(○.三公頃),原則同意變更,並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一、請台電公司會同台中市政府提供補充該府辦理該市第十期重劃區規劃本案機關用地同意指配設置變電所,提供該重劃區電力設施使用等相關資料文件,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二、請台電公司加強與相關陳情人或當地居民溝通協調,發揮敦親睦鄰精神,並主動積極安排參觀現有或興建中屋內式變電所,減少民眾對變電所易產生負面之疑慮。三、本案基地之建築物配置,建議應儘量靠近基地西側之旱溪予以規劃設置。四、建築退縮部分,建議修正為「變電所用地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六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四公尺。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五、本案變電所用地申請建造執照前,應先送請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工程用地單位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一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議會轉陳水景里里長等91.08.19聯名(65人)陳情書資料一、「機五-三六」用地周邊500公尺係台中市北屯區水景里人口稠密區,變電所破壞環保、噪音、幅射等,恐對人體產生危害,建請派員實訪民調並撤銷該都市計畫變更,回復「機關用一、台中市東山、軍功、大坑、重劃區等地區近年來民生用電遽增,且鄰近變電所負載均已偏高,亟需興建軍功一次配電變電所加入系統運轉,以紓解該地區供電壓力並提升供電品質。該變電所屬本公司「第六輸變電計畫」分項工程之一,為行政院核定、列管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一、併同審查意見各點辦理。二、請工程用地單位妥與陳情人溝通協調,並函復說明處理並造成鄰近居民惶恐。二、市府在旱溪路配合旱溪規劃長達一公里的綠帶延伸,若在其中興建變電所恐景觀不協調。
地」作為居民日常的休閒中心。二、變電所之設置,係為服務地區用電需要其位置愈近負載中心愈理想,若設在郊區則遠離負載中心影響供電品質,且不符合經濟效益。三、本案前於82.05.31、82.07.30即經台中市府同意並提報台中市市地重劃委員會准予在第十期市地重劃區內抵費地指配機關用地(機五-三六)設置變電所,供規劃該期區內電力設施使用,並獲前省地政處同意備查,且於九十年十二月完成價購,原由台中市政府錄案辦理通盤檢討變更中,惟因用電急迫,於91.03.25與台中市政府協商同意台電公司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為變電所用地。四、本變電所用地係位於旱溪旁,又自成一獨立街廓,故對四周環境並無影響,況該變電所係採屋內式設計,有關設備安全諸如消防設施、噪音防制、電磁場強度等均能達到國家標準規定以上,而臺中市已設置之屋內式變電所附近人口皆較本案用地稠密,亦未聞影響環境及居住安全等情事,因線路以地下電纜引接,故不影響地區景觀且無輻射電波及無污染質存在,不致危及居民健康居住安全;本公司並致力加強變電所的綠化及美化,以求與鄰近景觀調和,務使不對鄰居有影響,成為居民的好鄰居。
情形,以杜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