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31-審議事項-第五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商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631
案件id
cLtoPZ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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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一月十七日第一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府城計字第○九二○○八八八○八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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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二)彰化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配合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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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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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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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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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將案名修正為「變更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商業區為道路用地)案」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