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1-報告事項-(一)准台灣省政府五四、三、廿九、府建四字第一○○四三號函准桃園縣中壢鎮都市計劃「
會議紀錄id
MOIO571
案件id
MOI(一中壢鎮1965042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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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三一用地變更價一案業經台灣省建設廳都市計劃委員會小組五十三年十月五日第廿四次會議案查決議照案通過並經該省政府核轉飭桃園縣政府公佈執行乃報部備案前來依據都市計劃法第千六條第二款「非縣(局)政府所在地之鎮縣轄市)計劃鄉街計劃由省政府核定轉報內政部備案之規定本案既經台灣省政府依法核定似應准予備案惟查該中壢鎮都市計劃圖右上角註明為「中壢都市計劃平面圖ᄀ及左下角註明為「昭和十三年二月現在」等字樣。有欠妥遷,文該圖所著各色亦與台灣省政府五二、六、十二、府建四字第三八○三六號令所規定之着色標準不合、可否發還筋逐一改正後准予備案特提出報告。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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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查本案中壢鎮都市計劃圖右上角註明為「中壢街都市計劃平面圖」及左下角註明為「昭和十三年二月現在工等日據時代字樣及年號有欠妥適叉該圖所著名色亦與台灣省政府五三、六、十一、府建四字第三八〇三六號令所規定之著色標準不合應予發還台灣省政府轉飭逐一改正後據行報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