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81-討論事項-(二)准台灣省政府例(5)(7)府建四字第三○七三四號函為台北縣三重市申請變更都市計劃區域內車站及加油站定地為行政區一案
會議紀錄id
MOIO581
案件id
MOI(二計劃區1965061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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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台灣省輔設驗都市計劃審核小組本年四月十九日第卅六次會審決議「照案通過」報由台灣省政府核定並令筋台北縣政府公布執行報部備案前來奉三重市為非縣局政府所在地地依都市計劃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由省政府核定轉報部備案,惟至凡經省政府核定報部備案之都市計劃圖如似應加證省政府之印較為妥適本案應否准予備案特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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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案前經內政部都市計劃區域內工業用地專案小組五十年六月十日決議經內政部分別以五〇、七、十四台內地字第六四五二一號呈請行政院核備及五〇、十四台內地字第六四五二三號函請台灣省政府轉飭督營地縣政府遵辦並悉行政院令准備查各在案近復准行政院秘書處本年五月廿一日台五十四內字第三七八○號函急擬報本案迄無結果經呂委示:本案經時已久應由經合會會同內政部僑委會台灣省政府及有關機關勞寮研商解決並具報上等因自不宜予以備案並請內政部函達台灣省政府轉飭台北縣政府停止公布辦行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