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91-審議事項-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兒童遊樂場用地為社會福利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091
案件id
099h7K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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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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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3月15日第12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4年4月25日府建城字第094004941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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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1.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2.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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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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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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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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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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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納宜蘭縣政府列席人員之說明,該府將於辦理「擴大及變更羅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時,將毗鄰之羅東運動公園納入都市計畫地區,以補兒童遊樂場用地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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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內「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及第4頁之法令依據「2.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係縣興辦之重大設施」,因非屬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故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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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內法令依據請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