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51-審議事項-第9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埔心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及批發市場為道路用地)(配合台76線【漢寶-草屯】東西向快速道路埔心交流道聯絡道至縣148線新闢聯絡道路)案」。
會議紀錄id
MOIO6751
案件id
ac1TK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0月26日第17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96年12月11日府建城字第6024800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批發市場為道路用地後,將影響原批發市場功能,據彰化縣政府代表表示,批發市場已擬妥遷移計畫,故請將相關因應方式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
-
二、計畫書第16頁事業及財務計畫表之「預定完成期限」,應載明預定完成時間,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