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91-審議事項-第5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安坑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保護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91
案件id
M4n8U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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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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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9月11日第38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7年12月2日北府城規字第0970882618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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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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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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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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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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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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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法令依據為「都市計畫法第27第1項第4款」,請檢附相關認定文件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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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機關用地為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部分,同意台北縣政府列席代表意見,免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處理原則」之規定提供適當回饋措施,惟應請於計畫書詳予補充敘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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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變更後剩餘之機關用地,依計畫書載明仍供雙城衛生所使用,惟該衛生所已無使用計畫並報廢拆除,故請縣政府研訂使用計畫並納入計畫書,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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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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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帶建議:新店安坑地區都市計畫內所劃設之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由於其使用名稱與一般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不同,為避免混淆及符合規定,請台北縣政府於辦理下次通盤檢討時,妥為檢討調整為適當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