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71-審議事項-第16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草屯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71
案件id
jQa3G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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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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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2月18日第19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97年3月18日府建都字第0970048239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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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第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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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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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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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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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南投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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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經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因該地目前以提供電信服務使用為主,為符合實際,故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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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有關「得作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乙節,請配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