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71-審議事項-第8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東都市計畫(配合車站附近地區開發變更暫予保留案第10案開發期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171
案件id
SCCH3H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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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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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7月14日第24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98年9月25日府工都字第0980148893號函送變更計畫書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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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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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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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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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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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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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案名修正為「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暫予保留部分編號10)案」,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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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係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重新辦理之個案變更,故請配合修正變更內容明細表,並於適當章節詳予補充變更計畫內容及圖說,以資完備;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製作變更計畫圖,以資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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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第7頁表4-1與第8頁,有關「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發布實施之日期不符,請查明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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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請縣政府將變更計畫書、圖補辦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本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