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311-審議事項-["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城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堤防用地為堤防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部分水域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暨部分農業區為溝渠用地兼供道
會議紀錄id
MOIO7311
案件id
DZslGW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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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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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3月31日第15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9年4月27日府建城字第099005919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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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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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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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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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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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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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書請補充圖、表目錄,以資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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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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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變更為道路用地,其路寬不一,且有部分用地畸零不整,請補充敘明該部分變更緣由及規劃用途,並納入計畫書,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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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補充分析本計畫區內台2線之道路服務水準,及大客車、大貨車所佔車流量之比例,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