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191-審議事項-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三爺溪排水系統三爺溪排水及西機場排水治理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8191
案件id
TamG8g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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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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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6月13日第2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2年11月22日府都綜字第102104291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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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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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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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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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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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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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本案變更範圍係以經濟部水利署公告之堤防預定線作為依據,惟查變更內容分散細碎為避免圖資套繪產生誤差,應請市政府詳為查明確認變更內容與堤防預定線確實吻合,以資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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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市政府將依「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相關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之詳細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