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19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暫予保留,另案辦理』編號第十九案(部分乙種工業區為商業區、住宅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
會議紀錄id
MOIO8191
案件id
cQdhSX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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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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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7月22日第35次會、102年8月29日第3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2年102年11月28日北府城審字第102314157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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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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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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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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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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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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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欄新計畫內有關「商業區商用樓地板之使用執照須全數於民國108年底前取得後,才得領取商業區住宅使用樓地板之使用執照。」乙段文字修正為「商業區商用樓地板之使用執照須全數於民國109年底前取得後,才得領取商業區住宅使用樓地板之使用執照。」,以資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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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應俟細部計畫配合修正案經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報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