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81-審議事項-第8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81
案件id
P6YrT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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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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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准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03年1月8日城規字第1031000029號函,檢附計畫書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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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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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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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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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民國102年10月31日起至民國102年11月29日止,於新北市政府、桃園縣政府及新北市林口區公所、新北市五股區公所、新北市泰山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新北市八里區公所、桃園市公所、蘆竹鄉公所、龜山鄉公所等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民國102年11月5日於新北市林口區公所、新北市八里區公所;民國102年11月7日於新北市泰山區公所、新北市五股區公所;民國102年11月12日於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桃園縣桃園市公所;民國102年11月14日於桃園縣蘆竹鄉公所、於桃園縣龜山鄉公所分別舉辦說明會,且於102年10月31日、11月1、2日分別刊登新北市及桃園縣中國時報三天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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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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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兼核可由本會林委員秋綿(召集人)、彭委員光輝、金委員家禾、林委員志明、王委員銘正組成專案小組,於103年3月10日召開1次會議,因本案辦理流程涉及委員會權責,故先行提請委員會討論決定後,再行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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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交由本專案小組繼續聽取簡報研擬建議意見,請規劃單位先行邀集相關機關就本案檢討後之內容與「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內容是否有「競合」之情形,並研擬解決對策或修正條文內容,併案討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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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一、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正由規劃單位(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研擬計畫草案中,本案擬先行將部分章節內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提請本會審議乙節,涉及委員會權責,故先行提請委員會討論是否同意上開分階段審議之作業方法,若委員會同意,則交由本專案小組繼續聽取簡報研擬建議意見,否則退請規劃單位,俟本計畫通盤檢討草案全部完成後,再行報部審議。二、有關規劃單位於本次會議中建議將計畫案名修正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乙節,請規劃單位詳予補充說明後,併前開意見提請委員會討論。三、有關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若因計畫案名及條文內容之修正,後續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須再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上開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是否須通知計畫區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案涉相關法令規定及地方政府執行費用負擔及經費等事宜,建議併案提請委員會討論。四、有關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檢討內容,建議暫予保留,俟前開提請委員會討論決定再行辦理;若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