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91-審議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臺鐵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91
案件id
f7y9Nl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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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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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4月26日第3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2年7月15日北府城都字第102209939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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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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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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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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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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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邱委員英浩、賴委員美蓉、蘇委員瑛敏、林委員秋綿、金委員家禾、林委員志明及王委員銘正等7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邱委員英浩擔任召集人,分別於102年9月27日、102年11月1日及103年3月5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103年5月22日北府城都字第1030897352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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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03年5月22日北府城都字第1030897352號函送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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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102年9月27日、102年11月1日及103年3月5日共召開3次會議)查「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係屬行政院核定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藉由鐵路高架化工程,以桃園至中壢路段既有鐵路及場站就地高架化建設,以達到消除沿線鐵路及平交道阻隔,均衡前後站區及鐵路沿線兩側發展及促進地區繁榮之目標。上開工程路線經過新北市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區以及桃園縣龜山、桃園、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中壢平鎮等都市計畫區,新北市政府為配合工程之進行,擬辦理變更綠地用地(面積:0.7064公頃)為鐵路用地(面積:0.7064公頃)等共計8項變更案(詳如變更內容綜理表),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新北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及補充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後,提請委員會審議。一、考量新北市政府希冀透過本工程之進行及鳳鳴車站之設置,加強地區交通之轉運機能以及平衡鶯歌地區鐵路兩側之都市發展,藉以帶動週邊土地開發,故請就沿線兩側土地、交通及公共設施等項目,研提具體發展願景、構想、定位及策略等,作為各個都市計畫區通盤檢討之主要考量內涵及爾後細部計畫之依循及指導,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二、考量鐵路高架化工程辦理目的係為消除沿線鐵路及平交道阻隔,均衡前後站區及鐵路沿線兩側發展,故請市政府確實評估場站位置適宜性、站體開發完成後對周邊地區之效益及交通衝擊影響等,另有關本案東西向道路延續及興闢之可能性,請市政府提出相關解決方案或配套措施,並納入刻正辦理之通盤檢討中辦理。三、擬增設鳳鳴車站使用部分,請將選址評估及增設車站之必要性、車站設計及前後動線連通、友善行人環境、道路交通改善及符合地區公眾運輸需求等規劃理念,以及站體開發完成後對周邊地區之效益、旅客需求量及運量分析等內容,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以確保車站站區未來週邊環境發展。四、變更內容綜理表:
(一)考量本案係為配合鐵路高架化所提之都市計畫變更案,故請於各案變更理由中詳予敘明工程施作範圍與變更範圍之關聯性,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二)變更內容編號第3案(面積0.7064公頃):
1.有關綠地提供作為鐵路用地使用部分,原係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請市政府補充說明其變更作為鐵路使用公平性及公益性是否恰當,及提供市地重劃範圍及重劃負擔比例情形等資料,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2.為利車站站區整體開發及用地取得,站區劃設範圍內,其私有地取得方式因涉地主權益,故參酌內政部地政司101年8月13日內政司字第1010276165號函之意見,建議優先採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協議不成,再以徵收取得,則該採一般徵收取得之私有土地僅限作公共設施或公共空間使用,不得有商業用途且不得納入鐵路用地容積率計算。
(三)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七案:有關墳墓用地部分請市政府協助臺鐵局瞭解遷葬作業相關流程,並將相關解決配套措施,摘要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五、參照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與會代表之說明,本案涉及徵收部分未來將作為臨時軌工程之使用,為維護民眾權益,請市政府就本案辦理徵收之公益性、必要性(如:高架化及增設站體之必要性等)、適當性及合理性等原則,提出具體說明及相關資料,並請補充說明本案辦理公開展覽階段是否業依本部101年7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10806149號函訂頒「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之變更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內容辦理,以資完妥;另請補充協商過程相關會議紀錄或文件,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六、環境影響:考量高架化建設工程於施工期間恐產生噪音、震動及灰塵等,勢必對民眾及週邊環境品質造成衝擊及影響,為惟民眾權益及安全,除請將環境影響評估情形及環境地質情形補充說明外,並將其摘要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七、實施進度及經費:請市政府確實將本案擬變更範圍土地取得及開發方式予以分類,並核實估列所需開闢經費,納入計畫書敘明;涉及徵收部分,請補充徵收位置、面積、土地權屬、現況資料及是否為合法房屋等資料輔以說明;另預訂完工期程請依實際辦理情形提列,以資明確。八、其他及應補充事項:
(一)請於本案計畫緣起部分,詳實補充本案辦理變更緣由、實際效益、施工範圍(包含桃園段部分)及預計施工時程、等項目,以資明確。
(二)請於本案計畫書補充本計畫歷次變更計畫一覽表,並附有變更內容、核定(准)文號、發布日期、文號,以資完備。
(三)變更內容編號第6案及第8案內容,與圖例不同,請查明補正。
(四)本案計畫書部分圖說模糊不清、標示不明,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詳予補充,另計畫圖或示意圖請以彩色製作,以利判讀。
(五)鑑於本案部分變更內容面積狹長,請於計畫書補充放大比例尺之變更示意圖,以利判讀。
(六)請於「變更內容」章節補充本案變更前後公共設施面積對照表,以利審議。
(七)請將本案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原則性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八)計畫書第25頁之人民或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請將市都委會決議補充納入,以資明確。九、後續辦理事項:本案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內容不一致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或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否則再提會討論。十、變更內容綜理表:如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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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臺鐵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案變更內容綜理表變更內容編號變更位置原計畫面積(公頃)新計畫面積(公頃)變更理由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一計畫區東側,鐵路用地西側人行步道用地0.0359人行步道用地兼鐵路使用0.03591.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
2.除請將公、私有產權面積及比例等詳予敘明,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二計畫區東側,鐵路用地西側綠地用地0.1353綠地用地兼鐵路使用0.13531.臺鐵捷運化計畫,車站轉型為區域性運輸系統,本次計畫範圍內增設之鳳鳴車站,除加強地區交通的轉運機能之外,配合站區與周邊的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將區域交通及地方特色融入規劃設計中,一方面積極改善都市交通,一方面塑造城鄉新風貌。
2.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之推動,增設之鳳鳴車站使用,將可增加列車班次,縮減尖峰時段列車班距,有助於提升大台北都會區與桃園的運輸品質。
3.鳳鳴車站站體工程,有助於增加鶯歌鳳鳴地區之居民通勤便利性,並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帶動周邊鄰近地區發展。
4.藉由「臺鐵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推動,不5.僅平衡鶯歌地區鐵路兩側之都市發展,更可帶動周邊土地開發。1.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
2.有關市政府所提部分綠地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以作為本案變更範圍內預先留設提供作為東西向道路部分,請市政府與臺鐵局協商是否納入本次變更案一併辦理並增列新變更案,或併入刻正辦理之通盤檢討中處理,並將相關文字納入變更內容綜理表及檢附協商會議紀錄並納入計畫書中,以資妥適。
3.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更內容編號變更位置原計畫面積(公頃)新計畫面積(公頃)變更理由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三計畫區東側,鐵路用地西側及鄰永和街綠地用地0.7064鐵路用地(車站站體)0.70641.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
2.考量部分綠地用地原係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除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二)辦理外,另將上開用地變更範圍涉及之地號詳於羅列變更內容綜理表中,並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載明不得有商業用途且不得納入鐵路用地容積率,以維公平性。
3.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四計畫區東側,鐵路用地鐵路用地0.5091鐵路用地(車站站體)0.50911.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
2.除請將公、私有產權面積及比例等詳予敘明,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五計畫區東側,鐵路用地西側及鄰永和街綠地用地0.1512綠地用地兼鐵路使用0.1512除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外,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六計畫區東南側,鐵路用地西側農業區0.2272鐵路用地0.22721.臺鐵捷運化計畫,車站轉型為區域性運輸系統,本次計畫範圍內增設之鳳鳴車站,除加強地區交通的轉運機能之外,配合站區與周邊的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將區域交通及地方特色融入規劃設計中,一方面積極改善都市交通,一方面塑造城鄉新風貌。
2.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之推動,增設之鳳鳴車站使用,將可增加列車班次,縮減尖峰時段列車班距,有助於提升大台北都會區與桃園的運輸品質。
3.鳳鳴車站站體工程,有助於增加鶯歌鳳鳴地區之居民通勤便利性,並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帶動周邊鄰近地區發展。
4.藉由「臺鐵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推動,不僅平衡鶯歌地區鐵路兩側之都市發展,更可帶動周邊土地開發。
除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外,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七計畫區東南側,鐵路用地西側墳墓用地0.6764鐵路用地0.6764除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及之(三)辦理外,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更內容編號變更位置原計畫面積(公頃)新計畫面積(公頃)變更理由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八計畫區東南側,鐵路用地西側農業區0.0110鐵路用地0.0110除併綜合意見第四點之(一)辦理外,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合計2.45252.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