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91-審議事項-第9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武都市計畫(部分「住二」住宅區、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指定供大武鄉衛生所暨南迴線緊急醫療照護中心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491
案件id
0Ejji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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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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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臺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2月12日第16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東縣政府104年3月16日府建都字第104004577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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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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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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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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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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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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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量衛生所及緊急醫療照護中心於都市防災計畫中負有緊急救護之功能,需於各種災害發生時尚能正常運作,查本案變更範圍位屬坡地且緊鄰海岸,其基地區位之適當性,請縣政府補充相關內容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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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變更範圍大部分屬為維護優美海岸而劃設之保護區,本案開發建設對海岸景觀維護產生之衝擊影響,請縣政府補充相關內容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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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將計畫書內「玖、事業及財務計畫」修正為「玖、實施進度及經費」,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