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91-審議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配合捷運新莊線機廠工程)(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農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91
案件id
MOI新北莊地區201622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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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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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9月24日第5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4年11月26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42252405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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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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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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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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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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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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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案名請修正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農業區)(配合捷運新莊線機廠工程)案」,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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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部分圖示(如圖一),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妥為製作,以資完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