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01-審議事項-第4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01
案件id
MOI嘉義橋地區20163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9月18日第23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105年1月19日府經城字第1050008475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之法令依據部分,請嘉義縣政府參據內政部104年1月28日內授營都字第1040000436號函示,補充相關認定函件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適法。
-
二、配合未來濕地蓄洪之實際使用內容,將案名修正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及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滯洪池使用)案」,以資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