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271-審議事項-第7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萬巒都市計畫(增列(機二)機關用地指定用途、部分(機二)機關用地為住宅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9271
案件id
MOI屏東地為住201873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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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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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1月16日第20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屏東縣政府107年3月15日屏府城都字第1070878960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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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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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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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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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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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屏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有關機關用地指定用途事宜,參照本會105年4月26日第873次會審議「為增益土地有效利用並避免計畫內容動輒變更,機關用地是否於通盤檢討時取消指定用途,提請報告案」報告案件會議決定(略以):「已取得開闢之機關用地,刪除該等機關用地指定用途。」辦理,參採屏東縣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考量私法人面積僅10.1㎡且現況已開闢作為巷道使用,故請屏東縣萬巒鄉公所於本案核定前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文件,爰同意配合刪除指定用途,以保持使用彈性。","二、有關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0.02公頃),請縣政府於變更理由中載明得免依「屏東縣都市計畫變更案件捐贈原則表」辦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