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71-審議事項-第9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綠能園區用地、公園用地(公15)為產業專用區、文中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71
案件id
MOI新竹崙地區2018121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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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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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8月22日第29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07年10月11日府產城字第107017723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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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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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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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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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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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依會中委員所提意見,本案仍涉及新竹縣整體創新產業之定位、產業用地之市場供需分析及本案公共設施用地(文中用地)劃設之必要性與合理性(含縣府教育主管機關之相關函文意見)等課題,案情複雜有待進一步釐清,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聽取簡報及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