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671-審議事項-第7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寶山都市計畫(配合客雅溪排水工程整治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9671
案件id
MOI新竹配合客202042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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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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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108年10月23日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0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08年12月9日府產城字第108521483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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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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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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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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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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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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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補充變更內容綜理表編號2-5:變更部分河川區為廣場用地(面積0.006公頃)之適宜性以及編號2-6:變更部分河川區為文中用地(面積0.020公頃)等後續用地取得之時程與經費,並納入計畫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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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本案變更範圍涉及私有土地部分,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補充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與處理情形,並納入計畫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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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