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671-審議事項-第10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抽水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671
案件id
MOI臺南賢地區202042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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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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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108年10月31日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8年11月25日府都規字第1081212345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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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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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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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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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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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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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為改善仁德(文賢地區)之淹水問題而新建抽水站,故請市政府補充抽水站之規劃設計需求、排水之效益評估及對毗臨農地現況使用之影響,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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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涉及農業區之變更,請市政府補充對毗臨農業設施及現有農業灌溉排水系統之影響與後續保持農業使用等措施,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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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相關規定辦理,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