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71-討論事項-關於石門都市計劃各位委員已經實地勘察並經石門地方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朱組長請予説明究應如何決定特提請討論
會議紀錄id
MOIO171
案件id
MOI關於變都計19591027
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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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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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主任委員稱,石門水庫將來建築完成之後,石門地方一定會發展,成為一個觀光事業的風景區能夠吸引較多的人口但是並未有一個有系統有組織的整個計劃在前屆主席主持省政府認為石用之建設是屬於地方性的應由省府實劃由省政府各有關應處首長委員主任委員職則由石門水庫執行長兼任以便就近配合辦畢此一組織遂得以形成並石門水庫之監關於風景之規劃土地之利用等則為本會之中心工作歷經檢審研討後復提送省府討論俟適值前露主席交創設會業務接交田石門水庫象經周主席指示石門之建設應積極辦理奈以經寶拓坍無法展開業務則便由石門水庫方面籌撥總費亦復不易允自「八七水災」後所有經費更走謹虔導節開支因之影響業務開展經延聘外籍及國內專家等多入始完成此一種有計劃且具體之石門都市計劃圖經依照法定程序送請內政部核定但是該計劃圖一經核定後則首先發生土坡問題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土地是否可採取區段徵收之方式辦理以便逐步規劃逐步實施倘請各位委員們一併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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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交關於李委員先良所提之各點聲開意見本人願說明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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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是否決定石門為遊覽觀光性之都市一節。根據地理形狀自然條件及將來之發展趨勢來看議勸不可能成為工商業地區決無工商業前途可言則祇能成為遊覽觀光地區權對於決定該地區成為如何性質之城市本人無意見此係各位委員們之權責仁)何機關負責主辦石門都市計劃業務,日前石門都市計劃之規劃與該地區之建設皆為本會主持將來石門市計劃與地方劃設完成後本會勢必尊重但我相信石門地方建設委員會是改組而非解散一定會以管理局或其他機構代理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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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門都市計劃係配合石門水庫多目標之建設而擬具之都市計劃為導致該地區有計劃之發展及節約土地之利用計石門都市計劃之性質初步不妨暫以發展觀光事業為重點至于將來應配合台北區域計劃之發展成為鄰近台北市之外住宅區文化區(二)石門都市計劃有關之交通人口及土地使用等資料應儘量再行搜集俾供核定前討論時參考之用(三)請台灣省政府縣設應參照現石門都市計劃圖依據各方建議意見於半年內另行擬具修正案一份送部以備下次會議時討論時參考(四)請石門地方建設委員會參照本部前送各委員及本次會議各委員暨台灣省政府建設廳代表對石門都市計劃所提之建議意見於半年內就其應當修正且可以修正部份在都市計劃圖上酌予修正並將修正之計劃圖送部一份以俟次會議討論時參考(三)如何賦予地方以土地徵收權一節。土地的徵收在土地法上的規定是可以的而且具有強制性但是本會與各占地是採取協議方式處理的佔兇土地所有權人將獲適鈉(四)建築限制尚無法令可據一節。本會朱組長講義認為建築法第四大條尚可供予應用鄧委員裕坤:本人提出一個程序問題我以為機關主辦石門都市計劃事宜及如何賦予地方政府以土地的征收權等皆為行政問題而題目太大牽涉甚多機使有問題似亦不應在本大會議中討論本會議應著重於石門都市計劃圖之各種技術性學理性加以研討解決餘屬於行政問題應待日後從長計議解決本委員先良。先從政策上及原則上加以討論確定如原則不確立根本發生問題則本次會議無異於浪費時間故應先行確定政策及原則而後討論併有關都市計劃之技術性問題後再就本人前提善團意見加以檢討明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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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上對於觀光性之都市計劃尚少建議如石門都市計劃圖純為觀光城市設計者則曰人設計之圖尚能符合否則應行考慮所以對於設坊市之性質問題首應確立(二)主辦機關一定要確定的依照都市計劃法之規定將都市計劃既經核定公布後一定要執行的並不是可辦可不辦的事亦不是有錢就辦無錢就不辦的工作所以主辦機關首應確定以便日後(三)土地徵收權的賦予甚為重要僑民佔領我國一市之建設採取強制手段全部土地收償公有土地公有以後在建設方面可以避免造成多方面困難政府可運用裕如現有土地的收購是探取協議方式的如所有權人不願互讓售時又當如何處理就石門鄉都市計劃圖說上看本人認爲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全部土地均應徵收現劃歸省政府應該賦予地方以此種權力的(四)茲府石門地方法設計為一遊覽觀光性地城市則一切建築物的高度以及色澤等均應限制以求美化但現今法令中尚乏規定此一問題亦不可疏忽技術問題及李委員所提的馬主任委員寶華:酆委員所提的政策問題兩者是可以合而為一的我以為政策領導技術但技術也可以影響政策此種問題是可以同時解決的請各位委員及代表先生們先就石門地方發展建就有關技術問題上發表意見台灣省政府建設廳代委員長自時:石門地區於擬定都市計劃時既係以觀光為局主當然仍應以發展觀光性質之城巿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