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第廿六次會議紀錄

日期:1961-04-26

時間:14:00:00

地點:本部會議室

主席:馬華

紀錄彙整:白國學

出席委員:虞鏡燦李先覺 *馬寶華陳承鍾 鄭裕坤幹事 湯國光周士 王源譜都喜 羊籤碾砣代

出席單位:台灣省建設廳李昌時 台北市政府王天祥張克雄傅祺蓉 高雄市政府黃坤榮 南投縣政府.縣長 洪局長莊.宗鎮長洪錫恩 代委會主席林維瑛 嘉義縣政府羅文聰

案件:

  1. 六、宣讀本會第廿五次委員會議紀錄
  2. 1.本部與台灣省政府組設都市計劃考察團實地考察台灣省都市計劃實施情形一案,經呈奉
  3. 2.都市計劃考察團第二期實地考察日期經定於本年五月一日出發考察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
  4. 3.都市計劃考察團召集人暨委員續聽報告第一期考察台北市等七縣市局都市計劃實施情形
  5. (一)前准台灣省政府60〕一三二四府建土字第五八一三號函送台北市政府呈為興建新型屠宰場選定該市東園街東側土地約一萬坪為興建預定地並擬該市居民沈墩輝等十一人聯名為反對台北市政府非法擅自更改新型屠宰場用地向本部提起訴願除由本部核復外特提請一併討論當經決議「送交內台灣省政府都巿計劃考察團實地勘察後再行討論並請台灣省政府輔台北市政府先行進備當地水文水位資料等語紀錄在卷都市計劃考察調業經於本年四月三四兩日考察台北市都計劃實施情形一併實地勘察在案茲因台北市急待興建該項新型屠宰場特再提請討論
  6. (二)准台灣省政府(50)三一五府建土字第一四九一四號函為撥台北市政府呈以世界紅十字會台
  7. (三)准台灣省政府(50)子.府建土字第四四○八號函擬請南投縣政府呈以為適應該縣草屯鎮之發
  8. (四)准台灣省政府(50)府建土字第一三三0二號函為高雄市申請變更該市一二塊暫第二號運
  9. (五)准台灣省政府(50)4.1.府建土字第八九四六號函擬高雄市政府呈送該市自來水廠為配合工業用水擬新建西甲加壓站申請廢止都市計劃道路一案
  10. (六)准台灣省政府函以嘉義縣政府呈以嘉義市原核定都市計劃工業區面積僅一六四.九四公頃殊感狹小民間計劃新設規模較大之工廠均因覓地困難而無法設立實有阻礙工業發展謹加謝嘉義市都市計劃工業區本案嘉義市所擇定地點位於該市郊外都市計劃未設定廠區該市原核定工業區面積為二六四‧九四公頃佔同總面積百分之四、三三方案訂一、四七為促進工業發展計劃工業區之加劃業區劃加劃面積約九十公頃惟佔總面積百分之業經台灣省政府建設廳都市計劃審核小組本年元月十九日第四次審核會決議照案通過講暫核定等由到部特提請討論
  11. (一)准台灣省政府(50)府建土字第二四七四一號函擬台北市政府呈以該市市民曹汪黎輝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