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71-宣讀/確認事項-宣讀本會第九六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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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71
案件id
MOIO2971-1-001-7a345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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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左列各項經本會再予討論後,原決議修正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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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決議文一(七)全文修正為乙種工區之第八案,暫予保留,由內政部專案研處,並擬具處理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第十四○、一四一、一四二、一四三案為考慮桃園新線之基礎開次,均仍應維持原計畫保護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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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決議文一(一)全文修正為「報墊天為墳墓用地部分,暫予保留,由內政部專案研處,並擬具處理意見後,再行提報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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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除核定案件第一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訂正及修正如左外,其餘各案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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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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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決議文一(十)之2「應修正為保護區」乙句打正為「應修正為農農區し2.決議文一(一)「同志裴天為工業區ㄧ乙劃打正為」「同志裴吴為乙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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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議文一(四)-2全文訂正為「該工業區之土地使用管制,應依業局所核定之計畫使用,並限作無污染性之工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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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說文一(五)「既經桃園縣及台灣省政府會勘」乙句打正為「既縣桃國縣政府會勸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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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決議文一一(自)「建蔽率修正為百分之十二」乙詞,打正為「建蔽修正為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