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9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雙吳中和都市計畫(都市分綠地、道路用地及水岸發展)區為住宅區及講採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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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91
案件id
MOIO2991-2-004-0298e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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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三九八次會議決議:「本案涉及範圍較大,為審慎起見,推請張委員金銘、徐委員應秋、楊委員重信、黃委員勤雄、陳委員進源、陳委員鳳琪、謝委員世坡等組成專案小組、由張委員金鑾為召集人,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ㄧ在案,上開方案小組業於本(七五)年十月六日舉行第案小小組審查會議,研提具概見,特再提交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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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同意備案,惟下列各點應請台灣省政府持知確實依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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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緩和該市人口過度密集,日後擬定細部計畫,住宅區之建築應予規定容積率與建蔽率,其標準不得大於台北市之住(二)○14-3三本案排水設計應經農水利主管單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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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區之開發方式擬採市地重劃,因其地形狹長,將遭遇許多因地,建議採取區劃征收方式進行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