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91-審議事項-第九案:高雄市政府酌為變更高雄市楠梓區(右昌一帶)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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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91
案件id
MOIO2991-4-017-45939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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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75.6.13.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75.8.26.七五高市府工都字第二五一四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函報技定筆由到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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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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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範圍:祥如計畫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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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面積及計畫人口:檢討計畫面積約一八七‧二九公頃,計計人口四六、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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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如計畫說明書91~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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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高雄市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意見條理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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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高雄市政府增訂容積管制規定並參考以下各點,重新研議後,再行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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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更○・一八公頃住宅區為市場用地部分,其面積小於○・二公頃、與規定不符,且距離市場(市)用地甚近,其轉變又是否妥適?又查圖上標示變更位置與實地位置不符,應予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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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內容編號6.7.12部分快路之變更,係因都市計畫條件重列後,發現桿位圖與計畫圖不符,依桿位圖修正變更,是否影響他人權益三、本計畫地區內公園、停車場、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嚴重不足,應10予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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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四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應按,299-計畫人口予以推估,案內部分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未依計畫人口推估應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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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都委會決議通過之內容應於說明書內敘明,以利執行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