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091-報告事項-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斗六(一)大地區(一)都市計畫(一)部分某某區為證育場所地、緩帶及部分綠帶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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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091
案件id
MOIO3091-2-009-857d7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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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610.14.七六府建四字第五四六一六號函被附計重香函及審議處理未決舊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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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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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要吿各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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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案悉由詳計查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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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民教育宜所提意見,請省都委會審議處理案。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