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九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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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87-11-24

時間:14:30:00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四○二會議室

主席:吳泰伯繼馬泰繼方

紀錄彙整:金寂

出席委員:委員:(按見會議紀錄)

出席單位:人員:(討見會議紀錄)

案件:

宣讀事項
  1. 本會第三○八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規定,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卄六日以前制定之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至遲於明(七十七)年九月五日前取續予延期不徵收,現為遏銷。
  2.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阿公店水庫風景特定區計畫案
  3.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興工興建港埠業特定區計畫(劃分住宅區、綠地、機關用地、停車場、兒童遊戲場為道路用地案
  4.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沿海港特定區計畫案
  5.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六八犬潭地區(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綠帶為道路用地)案
  6.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酌為變更千六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集地為道路用地案
  7.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千六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及展覽場用地、道路用地、農地及部分林地為道路用地一案
  8.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斗六(一)大地區(一)都市計畫(一)部分某某區為證育場所地、緩帶及部分綠帶為道路用地案
  9.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華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部份工案區通盤檢討一案
  10.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電信用地)
  11.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一部份公用及道用地為變宅所用地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訂外雙溪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內政部未核定部分(故宮博物院對側商業區及附近住宅區)計畫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基隆河(中山橋至雙溪橋)兩岸堤防加高及坡外鑄地工程與都市計畫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擬定及變更土地分區計畫通盤檢討一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為擬定高雄市屠牛頭流水作業特定區計畫並配合變更大林請地區都市計畫案
  5. 第五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擬定變更高雄市左營卸部計畫(二)道路檢討並配合選定主委計畫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呈台中市都市計畫,配合東海圍頭溪及柳川下游都市計畫內部份住宅區、工業區、道路、排水設施、污水處理該地劃為住宅區、排水道、道路用地(車站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雙叉高達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草案分農業區、工業區、來至工業區、學校、變電所、行水區、住農地為排水導用地之事
  8.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一部份機關用地為學校用地之主要計畫案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央新村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