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3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為雙溪淨水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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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31
案件id
MOIO3131-4-009-952bc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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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曾經本會第三一二次會議決議:「本會涉及稅關庫汎,為害慎起見拙請委員金鏡、車委員如南、龐委員華勳、葉委員勁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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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希、郭委員熾、張委員世英等組成審查小組,由張委員會邀集各人,前往實地勘查,研按具體意見,提請行政會討論、在會上開專案小組會於本(七七)年三月卅一日及四月一日313俟任實地勘查並擬行幸案小組會會議,研提具體意見完竣,轉勇翊請請求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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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準照照台灣省政府稅課意見通盤,並通牒越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送予核定,並再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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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用地未有後用計畫部分,准照台灣省政府列專代奏辦明俟正為中山大學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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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婦要為員東區部分准予通融,其職即准予約〝〝會及南州之族管區應俾修正變更為凡案經,並應報交知詳。細訂定該等風景區之建築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加第三、原為公一、及「公二」地範圍內之靜音湖及靜音山地區選舉情形甚嚴重,應請台灣省政府轉促高雄縣政府嚴予禁止再辦,並於縣內另行覓奪建營土地方置公墓用地,爰予通融四、集集區僅足為一文小十三區分,准予通過,惟於辦理本計畫公共設施經檢討時,應按法增加該國小用地面積,又該校面請定既有道路應妥予規劃,納入計畫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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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達清溝渠溝公路北段,自來水公司請予拓寬為二十五公尺及四十公里已窄,如該公司維持經費准予變更,否則維持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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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章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應予修正為工業土地使用管制委員會,以期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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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案住宅區分為別墅區、低、中、高密度住宅區,應分別修正為一住一區、住二區、住三區及住四等四種住宅區,基金券計畫冊目內分別核示及說明投款率、客債人等之規定,以實明確八、本計畫案是否適宜開發為新市鎮,請台灣省政府作可行性研究開發之潛力,應依程序報請撤銷本特定區新市鎮之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