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31-審議事項-第七案:台北市政府動為擴定民權大樓、攝護所採水溝、兼供師公路、攝護所所照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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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31
案件id
MOIO3131-4-020-28672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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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係據本會第三一一次會議決議略以:一(十)為權益謀水庫安全,商業併爲部分廣衆應住宅區限制建築物高度,以不超過四層樓為原則核定於臺灣省政府7742府工字第2305○一號函函復略以:「本料案內之住宅區係在一配合中高速公路及松山、大直、內湖堤防、情好於基隆河兩岸(李卿公路與大中山橋間)附近地區重要計畫案內區變更為住宅區,並規定建築高度不超過四層樓。而...南榮區,...並非由某案區變更。在使用強度上箱的某區與住宅區宜嚴有差別。申請案送到縣,轉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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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逕請台北市政府重新研擬後,再行提會討論十、裁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