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1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美崙新市區、西部地區、舊市區、國廣地、區都市計畫(即分學校用地、農業區、行水區、住宅區、變電所用地為堤防用地、行水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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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11
案件id
MOIO3211-2-004-9f072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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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五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8.3.1.七八府建四字第一四四九九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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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如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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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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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