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二一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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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89-04-26

時間:14: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四○二會議室

主席:許榮王任委員水德

紀錄彙整:鄭元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宣讀本會第三二○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酉為雙更宿子寮漁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說:明:本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斗六(大潭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美崙新市區、西部地區、舊市區、國廣地、區都市計畫(即分學校用地、農業區、行水區、住宅區、變電所用地為堤防用地、行水區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美崙新市區、西部地區、褔市區、國慶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綠島風景特定區計並(一)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一部份保護區、農業區、核能電用地、住宅區、停車場用地、公園用地為道用地;部份道路用地為農業區、保護區、核能電廠用地、住宅區、茶。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六張犁地區排水系統改劃變更大安區山地區住宅區、綠地、保護區為排水溝用地變更部份六張犁一號公用地為抽水站用地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士林區社子堤內、高速公路以北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3. 第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農業區除外)計畫(一)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擴大都市計畫(大坑風景地區)主要計芸務一次通盤檢討案
討論事項 / 審議事項
  1.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部分道路用地為鐵路用地
  2.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學校」文(六)二一用地案
  3. 第七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左營區一一一號(洲仔村東北側部分)路線案
  4. 第八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灣子內地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醫療用地為學校用地案
  5. 第九案:高雄市政府酉為變更高雄市臨海特定區文(高)二一二學校用地為機關(一)臺北市行政中心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