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1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六張犁地區排水系統改劃變更大安區山地區住宅區、綠地、保護區為排水溝用地變更部份六張犁一號公用地為抽水站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211
案件id
MOIO3211-4-008-ffd228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三六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78.2.24.(78)府工二字第二一二六號函檢附計畢書函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一於今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更改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
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併如計畫書內總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請台北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研提具體書面意見報內政部後,再行提討論一、本案係屬信義計畫界線、保護區界線、和平東路、基隆路所圍地區部計畫範圍內,依該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本地區公園綠地服務水準僅達內政部訂頒標準之9%,本案又將部份公園用地變更為抽水站,勢將影響該地區生活環境品質,可否另覓適當地點設置?二、榮德街一四六巷口至富陽街二一巷口間之土地變更住宅區為排水溝用地部分,將影響該地區建築線指定,可否以排水溝用地邊界線為建築線,避免影響該地區建築使用?三、沿崁德街一四六巷住宅區土地變更為排水溝用地部分,勢將影響東北側剩餘住宅區街廓之建築使用,請考量修正。
-
四本案擬變更為排水溝用地部分,係依現有排水溝渠佈設,惟變更後勢將影響部分住宅區發展,是否宜重新考量予佈設講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