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6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原卑南都市計畫部分)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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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61
案件id
MOIO3261-2-002-c2309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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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三六一次審議通過,並准臺灣省政府787.26七八府建四字第一五四八三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承二、本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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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範圍:本次通盤檢討範圍為原有卅南都市計畫範圍內於六十二年二月廿七日公布實施時所劃定之各項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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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如計畫書第四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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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評如省都委會審議綜理彙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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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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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區屬台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之一部分,其公共設施用地之檢討,應無「計畫重人口在三萬人以下者之檢討原則之適用,且「公五」公園預定地係卑南地區之唯一公園,應予維持原計畫三、本次檢討劃定將辦理市地重劃之三個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區內之道路用地、兒童遊戲場用地均為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應予維持原計畫,如將來擬定細部計畫確有調整之必要時再予辦理變更。